项目贷款
针对项目公司持有的光伏发电项目融通资金,以项目发电收入和国家财政补贴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一种融资方式,取得了项目贷款授信6亿元。
资产证券化
以光伏发电项目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电站预期电费收入款项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有效解决前期融资与电站收益回收期不匹配的问题,保证项目还本付息能力。
融资租赁
以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形式为主,租赁公司以项目公司提供的股权质押、电费收费权质押和电费收入账户监管等增信措施为保障而合作的方式,取得了融资租赁授信8亿元。
信托
以光伏发电项目预期稳定的现金流为保障,募集信托平台资金,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了电站资产。
产业基金
由本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成立合伙企业,投资于项目公司持有的光伏发电项目,达成提升目标资产价值并在其增值后退出获利的目的,已发行产业基金5亿元。